4月28日,记者从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中山支队”)获悉,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全市进入一年一度的南海伏季休渔期,为期三个半月。

休渔期期间,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一律禁止在北纬12°以北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从事捕捞生产,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据了解,今年中山应休渔船278艘,因此在5月1日12时前,全市应休渔船278艘必须回港。
记者了解到,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中山支队将开展“五一”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全市休渔水域内是否存在捕捞船舶、捕捞网具、捕捞行为等,严厉打击涉渔船舶跨海作业、依法查扣非法“钓改拖”“钓改刺”“绝户网”等海上违规渔网具,同时紧盯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水域,采取集中打击、夜间突击等措施,保持海上执法高压严打态势。
“伏季休渔有益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中山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是维护全市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接下来,中山支队将重点打击“三无船舶”非法捕捞、乡镇船舶违规出海以及内陆船舶到海洋生产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在休渔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休)渔区、禁(休)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汪佳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查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