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程序,《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于近日印发公布。目录涉及7个超高层建筑建设规划、1个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制度,将按照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近年来,中山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等规定的同时,不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规范和健全,于2022年启动对原《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修订,并分别于2023年3月1日和2023年3月30日起正式实施。对这两项制度的修订,将更好地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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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徐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