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家庭环境!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0余人次
发布时间:2023-05-18 来源:中山日报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记者了解到,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站”日前正式揭牌。该指导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旨在引导监护人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去年正式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了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推动家庭教育指导落地落实的职责。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依托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打出“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组合拳,截至目前,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0余人次,用检察力量压实家庭教育责任。同时,注重因案施策、强化异地联动,靶向性改善家庭教育问题,持续性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实效。

检察官发出“督促监护令”,引导家长关注孩子行为背后的心理需求。 通讯员供图

市第一市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依托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和家庭教育指导站,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法律规定转化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实践,促进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幸福地生活和成长。


编辑 陈彦  二审 朱晖   三审 岳才瑛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