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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发展大业建美好家园


来源于:中山日报

    又是一年春来早,伟人故里万象新。
    在中华民族百年奥运梦圆之际,在改革开放的年轮转到第30圈之时,我们迎来了中山升格地级市20周年。此时此刻,回首光辉岁月,展望美好前景,令人心潮起伏,感慨万千。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中山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中山人民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高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大旗,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优势,书写了中山发展史上新的辉煌篇章。今天的中山,已经成为一个农业基础稳固、工业发展迅速、内外源经济协调、簇群经济特色明显、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活力之城,已经成为一个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环境舒适优美、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生活质量持续提高的和谐幸福之城。古老而年轻的中山,满载着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市、联合国“人居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长安杯”、全国文明城市等殊荣,以崭新的面貌、蓬勃的朝气屹立于珠江之滨、伶仃洋畔。
    这20年,是中山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山人就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升格地级市之初,适逢国家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我们及时调整政策;上世纪末遭遇亚洲金融风暴冲击、市内市外经济环境不景,我们积极应对。20年来,我们因应形势变化,不断提高发展水平。从改革开放之初发展“支援农业”型工业,到“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体,大力发展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商品经济”,再到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战略和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从市、镇(区)、村、户多个轮子一齐转发展工业,到工业进园进区、集约化发展;从大、中、小项目并举,到实行招商选资、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发展大项目优质项目;从组建市属公有企业集团带动经济发展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型经济等。与时俱进的思路调整,带来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经济总量不断壮大的同时,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1988—2007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23倍,年均增长17.3%;工业总产值增长101倍,年均增长26%;外贸出口总值增长95倍,年均增长25.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40.6倍,年均增长20.5%;三次产业比例由1987年的29.4:38.7:31.9调整为2.9:61:36.1。2006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省平均值、节能水平居全省第5位,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省最低。去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210.7亿元,居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第五位,中山以占全省1%的土地面积、2.7%的人口,创造了占全省3.9%的生产总值。
    这二十年,是中山敢为人先、追求卓越,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的重要时期。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我市板芙的里溪村在省内较早实行田间管理联产承包责任制,被誉为“广东的小岗村”,1979年广东省第一次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现场会就在这里举行。最近二十年,中山的改革没有停步。农村管理体制方面,我们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鼓励适度实行规模经营;基本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逐步推行村级统一核算和“村改居”,有力促进了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经济体制方面,1998年开始用三年多时间基本完成市属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为非公经济释放出巨大的发展空间。目前外资和民营等非公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的95%以上。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推进部分镇(区)、村合并,促进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充分放权给镇区,制定镇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制度,激发镇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精简机构,改革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推行公共财政,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一系列改革的顺利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
  
    这二十年,是中山城乡统筹兼顾,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重要时期。早在1986年,我市就完成编制并实施《1985—2000年中山市市区总体规划》。1992年修编完成《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2—2010年)》,1994年经省批准实施。各镇区规划也逐步推进。这为实现城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奠定了基础。到2007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从20年前的5平方公里扩展到38.3平方公里,全市公路密度由每百平方公里23公里增加到96.3公里,形成了以国道和干线公路为骨架、以京珠和中江高速公路为依托的交通网络。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2007年城市化率达84.96%。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大加强,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5.2%,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9平方米;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加快建设,“一区三线”森林改造、农桥农路建设、低产鱼塘整治、“四旁绿化”和缓坡山地种果、内河整治等农村五项工程持续推进,村村通公交、村村通自来水、村村通宽带网络全面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
    这二十年,是中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重要时期。我们始终认为,现代化不是单纯的经济现代化,而是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现代化,归根到底是人的现代化。二十年来,我们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与电子科技大学、广东药学院合作办学,新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多年保持100%;普及了从学前3年至高中的15年国民教育,高考总录取率由二十年前的65.9%提高到去年的92.9%;2007年中高职教育在校学生人数达4.36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9.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6.8%;24个镇区全部成为省教育强镇,中山成为全省第三个教育强市。文化实现了新繁荣:新建市文化艺术中心、美术馆和香山商业文化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健全;中山咸水歌、小榄菊花会、长洲醉龙、崖口飘色被列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拥有6个省级民族民间艺术之乡,3个国家级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创立首个“中国合唱协会合唱基地”,成功打造中山合唱节、社区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从1988年开始,连续21年举办慈善万人行活动,扶危助困,广济民生,成为中山一张闪亮的城市名片。医疗卫生、预防保健事业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活动遍布城乡,中山被评为全国全民健身样板城市。
    这二十年,是中山坚持以人为本,人民更多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时期。2007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1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93元;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1987年增长11倍和7倍;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家用小汽车24辆、家用电脑89台,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2.99平方米和37.88平方米;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9.2%和41.7%,达到或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富裕标准。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至2007年底,全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人次达420万;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占应参保人数的66.8%,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55.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9%;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前低保标准是城镇低保户每人每月320元,农村低保户每人每月280元。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为78.19岁,高于全面小康社会标准,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这二十年,是中山凝心聚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时期。我们认真开展“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等,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干部考核办法,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推行市、镇、村三级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充分履行职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支持中山发展热情高涨,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和发展。
    二十年的历程并非坦途。我们经历了特大洪水、非典疫情等灾害的严峻考验,经历了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经历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阵痛,经历着经济社会转型的洗礼。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困难,都使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把握更进一步,为我们探索科学发展道路提供了重要转机;每一次挑战,都使中山人民更加团结、更加自强,不断把压力变为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十年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必须不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始终抓紧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水平,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年的巨变,源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引,依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国家、省各部门和各兄弟城市、友好城市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海内外中山乡亲和国内外朋友、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二十年的发展,归功于全市人民包括来自五湖四海的建设者的团结奋斗,归功于历届党委政府的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特别是历届党政领导、各位老同志,当年呕心沥血、殚精竭虑,以卓越的远见和敢为人先的胆识,带领全市干部群众为中山今天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所有这些,都已铭刻在中山的史册上,我们永志难忘。
    二十年的成就是中山新一轮发展的历史起点。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到来之时,省委吹响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的号角。我们必须振奋精神,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升格地级市二十年的成功经验,直面当前的新形势新挑战,努力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创造中山的新辉煌。
    我们要全面推进经济强市建设,进一步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二三一产业协同带动和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的局面。坚持工业强市战略,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知识产业,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优势加工制造业发展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服务业,推动产业价值链从生产领域向服务领域延伸。继续推进农业现代化,保证粮食安全,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积极参与粤港澳合作和珠三角经济共同体建设,增强经济竞争力。
    我们要全面推进和谐中山建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爱国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稳步推进医疗、养老保险全覆盖。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支持创业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全民创业。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加强社会管理,不断深化平安中山建设成效。
    我们要全面推进宜居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人居环境。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继续强化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努力创建全国生态市,使中山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积极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切实做到住有所居。
    我们要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普法实效,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我们要全面推进文化名城建设,进一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营造奋发向上、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大力实施孙中山文化、历史文化、产业文化、民俗文化、公共文化、博爱文化、“三名(名家、名作、名牌)”文化、生态文化等八大文化工程,把中山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名城。
    我们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支持镇村从实际出发,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壮大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农村发展利益共同体,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规范农村股份合作制运作管理模式,扎实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改革,积极开展“村改居”,完善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庄规划、整治和建设,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和中心村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我们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人才工作,努力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落实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岁月如歌,岐江流金。二十年的沧桑巨变,见证了中山人生生不息的追求,二十年的辛勤耕耘,成就了中山生机勃勃的繁荣。升格地级市二十周年,不仅是中山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更是续写辉煌的新起点。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万众一心,奋发进取,携手再创中山发展的新辉煌,共同谱写中山发展的新篇章!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28日中共中山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根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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