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欢迎您登录广东英烈网为南粤英烈献花
· 中山公开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
· 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欢迎您登录广东英烈网为南粤英烈献花!
· 倡导足不出户缅怀英烈祭扫风尚!欢迎您登录广东英烈网祭英烈
· 关于疫情期间中山革命烈士陵园进园注意事项的通告
 
· 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
· “志愿红”续写“拥…
· “我的青春应该再穿…
· ​原来是中山籍退役…
· “五种力量”擦亮退…
 
 
 
  现在位置: 专栏首页 >> 优抚安置 >> 正文


11458人纳入“低保”范畴


来源于:中山日报
    本报讯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力度,全面实施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纳入十项民生实事范围。记者日前从民政部门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共有4880户11458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今年前11个月共发放低保资金4034万元,为556人次困难居民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314万元。今年1月起,低保标准也已经由原来的480调高至533元。
    ■全面实施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今年我市加大了对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双低家庭”在享受了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及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后,政府对其核准住院(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其中,对自付费用部分,市财政救助比例达70%以上,年累计救助额20万元;自费费用部分由镇区财政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救助。该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开办了全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业务培训班,并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实施、流程规范、资金监管等多方面着手,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救助水平显著提高。至11月份,市镇两级财政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314万元,帮助556人次困难居民解决看病难问题。此外,各镇区对困难群体在享受医保、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政策性减免、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给予直接医疗救助,共支出658万元,惠及12388名困难群众。
    ■落实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
    从今年起,我市低保标准调整为533元,从8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7月调标差额,增幅达11%。低保标准提高后,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贴水平分别提高至380元和322元,同比提高21%和32%,补贴水平位居全省前列。截至11月,全市共有4880户11458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资金4034万元。
    为依靠多部门力量共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我市今年还建立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门的整合效益。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向各类困难群体共25347 人发放省、市两级财政生活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资金741 万元。开展双低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对全市250户双低家庭危房进行改造,预计总投入2200 多万元,计划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积极开展临时困难救助工作,1-11月,市镇两级民政部门为共 6912 户籍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751 万元,为64户非户籍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15万元。
    ■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今年以来,为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我市开展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设置工作。镇村均已设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配齐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的“一明显三上墙”要求。各镇区服务窗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了与残联、红会、教育、劳动、社保等部门的业务分办转办制度,并结合我市社区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形成以镇区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为中心,辐射各村(居)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9日记者陆梅 通讯员程倩敏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本 专 页 由 中 山 网 开 发 制 作 及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本网页版权归中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